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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盟营销-联盟网站在国外是一种相对常用、效果明显的互联网营销模式

日期:2022-11-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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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所以将联盟网站类作为最主要的盈利模式,是因为无论社会化网络以何种形式存在,终究都是互联网网站,都是一个平台、一个媒介,都是可以作为广告的发布窗口,从而为广告主带来流量和订单转化。因此,说对于一个人气很旺、并且用户忠诚度很高的网站来说,联盟类的广告模式基本可以作为一种现成的盈利模式。

联盟网站在国外是一种相对常用、效果明显的互联网营销模式,但是在国内由于互联网环境的特殊性,联盟营销内存在着诸多的不健康现象。因此联盟广告的转化率比较低,很难为大众接受。而社交网站上的联盟广告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改善这种状态,比如一个朋友在其主页上自定义一段代码,推荐某个联盟网站的广告、或者说某个产品的联盟广告,那么对于相关联的交际网络内的潜在消费者,就有相对较高的可信度。

其实联盟广告与门户广告在表现上不存在本质区别,主要是收费模式的差异,门户网站广告一般是按周期、广告形式、尺寸规格来直接付费购买;而联盟广告一般是基于效果收费的营销模式,具有代表性的就是Google adsense,广告发布网站根据广告的点击、转化、引导等多种合同约定方式向广告主收取佣金。

目前在这一点上体现的最明显是团购网站的盈利模式。比如某家酒店通过某个套餐促销来推广企业品牌,就是按照以下流程来操作的:收费是按照所有促销品总销售额的30%提成,然后商量按照分期付款模式,活动开始预付15%,活动结束再支付其余的15%。当然,针对不同的产品,支付方式、提成比率是以双方合同约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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